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阜新高等專科大學學生會是在校黨委領導下和校團委指導幫助下的全校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組織,是我校學生會組織的最高機構,是學校聯(lián)系廣大學生的橋梁和紐帶。
第二條:本會堅持和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引導學生自覺用鄧小平理論構筑精神支柱,堅定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引導和促進廣大同學德、智、體、美、勞,走全面發(fā)展的成才之路,培養(yǎng)適應社會發(fā)展的優(yōu)秀合格人才。本會團結和依靠全體同學,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關心和維護廣大同學利益,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凡取得阜新高專學籍,并承認本章程的在校學生,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會員的權利
一、在本會行使選舉權和表決權,享有被選舉權(受留校察看處分者除外)。
二、有參加本會的各類組織及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有對本會各項工作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四、遇到困難或不公正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與保護。
第五條:會員的義務
一、堅持四項原則,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維護安定團結。
二、遵紀守法,遵守校規(guī)校紀,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三、遵守本會章程,執(zhí)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聲譽。積極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六條:對違反本會章程,違反校規(guī)校紀的會員,本會有向學校建議給予處分的權利。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七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第八條: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
一、校學代會是本會最高權利機構。
二、校學代會一般兩年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經(jīng)校黨委批準,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三、大會代表按學生人數(shù)適當比例由各班學生民主選舉產(chǎn)生,適當人數(shù)組成代表團。
第九條:學代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聽取和審議上屆校學生會工作報告。
二、制定和修改學生會章程。
三、審議通過學代會的各項決議。
四、選舉產(chǎn)生新一屆學生委員會。+
第四章 校學生會組成和任務
第十條:學生會下設主席團、學習部、生活部、舍務部、勞衛(wèi)部、保衛(wèi)部、宣傳部、文藝部、體育部、社團部、外聯(lián)部等部門。
第十一條:基本任務
一、組織同學開展學習、科技、校園文化、社會實踐和實踐教育、志愿服務、愛心助學等多種活動。
二、維護校規(guī)校紀,倡導良好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xié)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管理秩序和學習生活環(huán)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有利于自身完善的勤工助學、公益勞動,協(xié)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