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明確資金管理責任,規(guī)范財務報銷審批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各項支出報銷的審簽,實行統一管理。
1、年度預算內的常規(guī)支出報銷,經辦人在取得真實合法、內容完整的票據、憑證后,由經辦人、驗收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業(yè)務分管校級領導簽字、財務處長審核,經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后,財務人員方可付款。
2、常規(guī)支出以外的資金使用,要事先填寫《資金支出審批單》或在OA辦公系統中按流程審批。由資金使用部門提出用款計劃,綜合部門簽署意見,經分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后方可使用資金。
資金使用后,報銷金額不得超出審批單中的金額和用途。
3、財務處每月匯總資金支出情況,報校長審閱。
第二條:原始憑證的具體要求。
1、票據必須是由財稅部門監(jiān)制的正規(guī)發(fā)票。
2、須注明收付款業(yè)務單位名稱、開票日期、經濟業(yè)務內容(名稱、規(guī)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開票單位發(fā)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填制人、收款人簽字或蓋章等發(fā)票要素。做到要素完整準確,大小寫金額相符。
3、因采購商品較多而發(fā)票無法填列時,需提供商品采購清單,并加蓋與發(fā)票一致的財務專用章或發(fā)票專用章。
4、不得有涂改、挖補等現象。發(fā)現報銷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5、屬于固定資產的,須到資產處填制《資產設備驗收單》,辦妥財產登記手續(xù)和領用手續(xù)。
第三條:未能取得有效憑證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特殊情況下向個人購買商品,無法取得合法、有效發(fā)票的,須向稅務局申請代開發(fā)票,由經手人在發(fā)票后面寫明理由、購買商品的用途,由實物驗收人簽名或出具驗收證明、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提出報銷。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票、輪船票、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主管校長批準后,代作報銷憑證。
第四條:差旅費開支嚴格按照《阜新高等??茖W校差旅費管理辦法》要求執(zhí)行,要事先填制《公務出差審批單》,三天以內的省內公務出差,由分管業(yè)務的副校級領導審批,省外及三天以上的公務出差,由校長審批。
報銷差旅費應按規(guī)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具體寫明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fā)到達時間、票價等(可以在財務人員指導下填寫),車票、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經報銷人、部門負責人、主管校長簽字后辦理報銷手續(xù)。
第五條:辦理借款時,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填寫“借款憑證”(含現金、支票、匯款借款),由主管校長簽字同意后才能予以辦理。借款人簽名須是本人簽名,不可代筆。借款憑證實行一人一單,不能在同一借款憑證上簽注兩個或兩個以上借款人姓名。
暫借款均實行“誰借誰還”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借款人均須在借款單上寫明結算日期,盡快向財務處結清借款。屬于差旅費或零星購物的現金借款,應于出差回校或辦妥驗收手續(xù)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xù);凡匯款到外地的非現金借款,借款人須及時催回發(fā)票或收據,在收到貨物后及時辦理報銷結賬手續(xù)。暫借款原則上不能跨月結算,一律不得跨年度結算。逾期不結清者,財務處應當定期催討。經催討仍不及時結清借款,又無正當理由的,財務處可以從借款者本人的工資中分月抵沖借款額,直至全部抵沖完畢。
第六條:現金的使用。
現金使用范圍為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個人的各類獎金、各種勞保、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每筆金額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1、購買實物的現金結算限額為1000元(含1000元),超過1000元的,原則上應以支票或轉賬方式支付,確需支付現金的,必須說明支付理由,由校長批準后才能以現金結算。
2、使用發(fā)放表發(fā)放現金的項目,包括加班費、勞務費、獎(助)學金、臨時工工資等,均需由相關部門填制統一格式的發(fā)放表。發(fā)放表要按人造冊,注明標準、工作天數等,必須有各部門負責人、經辦人簽名,簽收欄應由領款人簽名,原則上不予代簽領,集中發(fā)放的款項可由部門指派專人統一領取。不得虛報冒領。
3、各部門如需支付1000元以上大額現金者,須在付款前一天向財務處提出申請,以便財務處做好提款計劃。
第七條:轉帳支付的使用。
(一)支票的使用
轉賬支票起點為1000元,提示付款期限為10天,到期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原則上不得領用空白支票,確因工作需要,經校長同意后由財務處負責人簽發(fā)。
1、領用人憑審批后的發(fā)票或借款單到財務處領取支票,并在《支票領用登記薄》上登記簽名。轉賬支票簽發(fā)后,領用人應妥善保管,保持支票票面整潔,印章清晰,不得折疊、磨損。
2、轉賬支票付款并取得合法原始付款憑證后,領用人在10日內應及時到財務處辦理報賬手續(xù)。不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報賬的,應到財務處說明原因,逾期不結算又無正當理由者,財務處可終止其部門的各項用款支付。出納審核無誤后,在《支票領用登記薄》上注明銷賬時間。
3、如將轉賬支票丟失,必須立即通知財務處采取補救措施,并請求收款人協助防范。如款項因支票丟失已從我校賬戶中轉出,一經核實,轉出金額將由領取支票人個人承擔。
(二)通過網銀轉帳、銀行匯款支付款項的,在完成原始憑證有關手續(xù)后,提供準確完整的收款人開戶行、單位名稱、賬號及金額,由財務人員據實辦理。
第八條: 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yè)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文件的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第九條:為保證安全和不超出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在無特殊情況下,現金報銷業(yè)務集中在每周二進行。報銷經辦人員辦理完有關手續(xù)后,應于報銷日前一日告知財務處支取金額,以便財務處提取現金。
第十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超出本辦法范圍內的報銷事項,由財務處提出方案,經校長審批后實施。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原《阜新高等??茖W校財務報銷辦法》同時廢止。
阜新高等專科學校
2017年7月4 日